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5-01-09 09:43:00 来源:央广网娱乐综合
央广网北京1月9日消息 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将正式在北京东城法院(北区)第二法庭开庭。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房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件综述
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群众举报称,孙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当日23时许,在某足疗店内将孙某抓获,并将与其同行的房祖明、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房祖明表示:我犯了错,我知道错了,我应该遵守法律。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被告人房祖名个人陈述
当庭房祖名作最后陈述,表示:“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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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祎
关键词:房祖名;成龙;吸毒;林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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