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7时58分,宿迁交通水上执法大队四中队接到12395转警,京杭运河69号航标附近有船舶起火,请求救援。四中队执法人员立即放下手中早餐,火速赶往现场。

  起火船舶为“鲁枣庄货1539”焦煤运输船,现场火势太大,浓烟滚滚,扑灭难度较高,水上执法大队及时请求辖区附近皂河船闸、新沂海事处、市水利局驻骆马湖管理部门赶往现场协助救援,同时通知路过船舶帮忙控制火势。四中队执法人员一边救火,一边管控航道,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多部门协作,大火被成功扑灭。

  9时29分,航道恢复正常通航。本次大火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过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为“鲁枣庄货1539”船舶线路老化自燃引起的生活舱起火。

  据船主说,他们是运送1500吨焦煤从南京赶往济宁,货物价值300多万元,船舶价值150万元,船舱内还有30吨左右柴油,水上执法大队的及时救援,避免了近500万元左右的经济损失,也有效避免了京杭运河水体重大污染事故。

  随后,交通执法人员对失事船舶船主进行安全教育,要求船舶所有船员在船舶航行过程中,加强船舶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