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看完××电影”“盘点××穿帮镜头”“××解说”……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当下,各类丰富有趣的短视频满足了人们高效利用碎片化时间观看优秀影视作品的诉求,越来越多人习惯于在短视频平台上追剧看电影。然而,这种短视频正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地带,已经引起业内人士的抵制。

  4月9日,超过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及企业发布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表示将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自媒体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并呼吁短视频平台和自媒体业者切实提升版权保护意识,社会各界应积极对侵权内容予以举报、删除、屏蔽。

  诚然,近年来,短视频行业发展迅猛,“搬运”影视作品的侵权事件也频频发生。根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发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仅2019年至2020年10月间,就累计监测疑似侵权链接1602.69万条,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高达92.9%。在短视频平台上,影视作品的传播方式多种多样:既包括对原片进行简单搬运、切片后,整理成合集再传播,也包括在影视作品基础上对内容进行二次创作内容,如杂谈解说、素材混剪、reaction等。

  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发布后,话题“各大视频平台影视公司联合声明”登上微博热搜,业内人士和网友纷纷发声。笔者梳理其中观点,基本分为两个阵营:一是谴责短视频侵权行为,支持版权保护行动;二是认为很多短视频是对影视作品的宣传引流,不应“一网打尽”。

  对此,笔者认为当前的争议主要是在影视行业遭遇寒冬的情况下,部分人版权意识淡薄进行不当创作,加之版权授权流程不成熟,短视频UP主和平台作为“搬运工”获取极大的流量和收益,而影视传媒企业作为“生产方”却收益不高,与之相比短视频给“生产方”带来的引流收益甚微,一高一低之下自然引起双方冲突。这一反差从以下一组数据中也可见端倪:《中国电视剧(网络剧)产业调查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短视频用户使用时长首次超过长视频,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了8.21亿的月活跃用户。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影视行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剧组停拍、项目延迟、平台排播调整、院线限流甚至关停,而这也导致目前已经发布2020年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的上市影视公司,只有极少数实现盈利。

  联合声明吹响的维权信号是积极的,但只有声明这一行业集体表态显然还远远不够。尊重知识产权、为原创营造良好环境是促进影视行业长远发展的基石,而围绕内容规范性的二次创作也不可或缺,多有裨益。由此,在版权方、短视频平台、影视二次创作UP主和用户之间,建立起完善的版权授权、运营、审核、引流转化的机制至关重要,而这还需各方主体相向而行,共同推动中国影视行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