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全面启动,资料收集与影像记录并举,对传承人进行口述史、非遗实践、传承教学的全方位记录,对已有文献进行收集,建立传承人专题资源库,并将记录成果制作成纪录片。央广网文化频道联合国家图书馆推出【艺堂课】系列课程,采用“纪录片+公开课”的形态,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优秀成果中精选20部非遗纪录片,邀请多位非遗专家实时解读纪录片,以“陪同观看、伴随讲解”为理念,从学术角度对影片中所涉及的非遗知识和传承故事进行点评讲解,,给非遗纪录片加上一个“评论音轨”,让观众在欣赏纪录片的同时,更好地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领和内涵。

  

  (图为非遗影像公开课现场,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供图。央广网发。)

  茅台酒是大曲酱香型白酒,是中国大曲酱香型的代表和鼻祖。数百年来,茅台酒酿造工艺在继承和发展中不断完善,至今仍完整延用,其生产工艺分制曲、制酒、贮存、勾兑、检验、包装六个环节。茅台酒的整个生产周期为一年,端午踩曲,重阳投料,酿造期间九次蒸煮,八次发酵,七次取酒,经分型贮放,勾兑贮放,五年后包装出厂。茅台酒的酿制有两次投料、固态发酵、高温制曲、高温堆积、高温摘酒等特点,由此形成独特的酿造风格。作为中华民族的珍贵文化遗产,茅台酒酿制技艺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继承发扬,在中国酒文化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

  

  (图为季克良查看图纸,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心供图。央广网发。)

  季克良于1939年4月出生在江苏南通,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茅台酒酿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在近50年的时光里,茅台与季克良慢慢交融在一起。1960年,他考入当时的无锡轻工业学院,学习食品发酵专业。1964年,刚刚毕业的季克良被轻工业部选拔、分配到远在贵州的茅台酒厂工作。1981年,季克良被任命为副厂长,1983年,他成为茅台酒厂的厂长。由他主持并制定的《贵州茅台酒标准》填补了国家酱香型白酒技术标准的空白,为酱香型白酒乃至中国白酒事业的传承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始终致力于推动企业科技发展及行业技术进步,全面构建了茅台酒科研工作体系,提出并形成了系统的酿酒科学理论和应用体系,这让他成为茅台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