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报名参加上海国际电影节(以下简称“电影节”)“金爵奖”国际剧情片竞赛、纪录片竞赛以及动画片竞赛的影片。
第二条
上海国际电影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确认的非专门类竞赛型电影节。电影节的宗旨是以多层次多视角发掘新锐导演为重点,关注展示高质量影片,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三条
电影节每年六月在上海举行。
第二十二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于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至6月24日(星期一)举行。
第四条
电影节负责挑选和邀请影片参加竞赛。
符合下列标准的影片可被视为“金爵奖”国际剧情片竞赛单元的候选影片:
1、2018年6月1日以后制作完成的剧情片;
2、未曾在其他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认证的非专门类竞赛型国际电影节的主竞赛单元参赛;未曾在该片主要制片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公映;
3、优先选择世界首映和国际首映影片,中国影片必须是世界首映;
4、片长不少于70分钟;
5、放映介质:DCP;
符合下列标准的纪录片可被视为“金爵奖”国际纪录片竞赛单元的候选影片:
1、2018年6月1日以后制作完成,优先选择世界首映和国际首映影片,中国影片必须是世界首映;
2、片长不少于70分钟;
3、放映介质:DCP;
符合下列标准的动画片可被视为“金爵奖”国际动画片竞赛单元的候选影片:
1、2018年6月1日以后制作完成,优先选择世界首映和国际首映影片,中国影片必须是世界首映;
2、片长不少于60分钟;
3、放映介质:DCP。
第五条
请登录电影节网站www.siff.com,通过“影片报名”模块进行在线报名,并逐项填写报名影片的必填项信息。
报名影片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电影节接受移动储存介质(DVD、U盘、移动硬盘)或在线样片链接。报名影片的样片内容必须与电影拷贝一致,最迟于2019年3月31日送达以下地址:
上海国际电影节
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0楼
邮编:200041
剧情片联系人:
毛丽韫
电话:021-22009856
电子信箱:molly@siff.com
纪录片联系人:
徐铮
电话:021-22009866
电子信箱:xuzheng@siff.com
动画片联系人:
严敏胤
电话:021-22009861
电子信箱:yanminyin@siff.com
第六条
入选影片所需的完整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剧情简介、剧照、导演简介、导演照片、主创名单、海报、预告片、英文对白/字幕台本等(具体内容以影片入围邀请信为准),最迟于2019年5月20日寄至上海国际电影节。
入选影片拷贝最迟于2019年5月31日前寄至上海国际电影节。送片方须遵从影片入选通知所附须知寄送拷贝。
电影节组委会承诺:所有参加电影节的影片仅限于电影节期间在指定影院放映。
第七条
送片方应收到电影节组委会书面邀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传邀请函回执。送片方一旦正式确认接受电影节邀请(以送片方书面接受影片入围邀请信为准),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影片。如送片方提出撤回影片要求的,电影节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如因送片方提出撤回影片申请给电影节或电影节组委会造成任何损失的,送片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经济赔偿金,向电影节出具书面抱歉信及向公众平台公开道歉等。
第八条
入选的影片,送片方需提供完整的与拷贝一致的英文字幕台本。
其中非英文对白的影片,送片方需提供英文字幕拷贝;
少数民族语言或方言对白的华语影片,送片方须提供中英文字幕拷贝;
影片放映时配有电子中文字幕显示,英译中的翻译和字幕机操作由电影节负责。
第九条
电影节邀请国内外电影专家组成三个“金爵奖”国际评选委员会,分别对剧情片竞赛单元、纪录片竞赛单元和动画片竞赛单元的影片进行评选。投票的最终结果在颁奖典礼上公布。 评委不能与竞赛影片的制作或商业开发有关。
评委会将评出下列奖项:
剧情片:
最佳影片(颁予制片人)
评委会大奖
最佳导演
最佳女演员
最佳男演员
最佳编剧
最佳摄影(颁予摄影指导)
艺术贡献奖( 技术奖,主要表彰作品的映像价值,即音乐、艺术指导、服装设计、剪辑、化妆等)
纪录片:
最佳纪录片(颁予导演)
动画片:
最佳动画片(颁予导演)
第十条
受邀参加电影节的影片,DCP须符合电影节数字拷贝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寄往至电影节选片使用的样片运费、海关费、保险费由送片公司承担。
电影节承担入选影片拷贝寄回的运费和保险费,并承担收到拷贝起至将拷贝交付运输公司的这段时间内影片的保险费用,以及拷贝在电影节期间的仓储费。
在拷贝抵达上海起至运离上海期间,如有损坏或遗失,电影节将根据拷贝产地当前标准制作价支付新拷贝的制作费用。
第十二条
所有被电影节邀请参赛参展的影片拷贝必须寄往以下地址。
收件人:上海炼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际电影节指定物流代理)
上海市闸北区宝通路449号
邮编:200071
电话:+86-21-55053379
邮箱:print@siff.com
注意事项:送片方在寄出拷贝同时,须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电影节,内容包括影片的片名、寄出的日期和方式,以及运输单号。
电影节结束后,将按送片公司或拷贝出借人指定的地址,在两周以内将拷贝寄还。
第十三条
获得“金爵奖”参赛资格的影片,电影节将邀请该片的主创人员出席电影节相关活动。(相关待遇详情参见参赛影片代表邀请信)。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电影节有权根据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所制定的《电影节通则》做出裁决。
第十五条
凡报名参加电影节,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送片方有义务确保影片选送电影节的合法性。
第十六条
上海国际电影节组委会保留对本章程条款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