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3日消息(记者王红霞)近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提出明确要求,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通知》提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仍时有发生,滋生土壤依然存在,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在各种利益驱动下,不断变换手法,以假乱真、招摇撞骗。有的非法社会组织为寻求合法外衣的庇护,千方百计“挂靠”到合法组织名下或者与其共同开展活动,鱼目混珠;有的线下被取缔后,变换名称在线上继续活动,手段更便捷、形式更隐蔽;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随意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这些都污染了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增加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难度。

《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企业要强化旗下平台管理,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客户身份的识别、本外币账户管理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对于列入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的,不得为其提供开设银行账户等金融服务。

同时,《通知》还分别明确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融媒体中心、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应依据民政部门信息对其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其刊登广告;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此外,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